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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师师德师风及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
江苏省教师师德师风及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
1.
教育中的法律救援,其首要作用是预防控制教育行政主体及其公务人员的职务违法侵权行为()
2.
浙资格制度是国家法定的教师职业行政指导制度。()
3.
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教师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4.
档的前提是行为人的行为具有违法性,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应承担民事责任。()
5.
资格认定属于行政确认。()
6.
学*对学生作出开除学籍处分决定之前,应当听取学生或者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
7.
依据《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实施教育行政处罚的机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必须是地市级以上人民政教育行政部门()
8.
学广等教育机构对学生做出的开除学籍、记过等处分是行政处罚而非学校内部行政行为。()
9.
在过错责任场合,如果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存在故意,此时应减轻或免除加害人的赔偿责任,但是只有在损害是完全由。害人的故意造成,即受害人的故意行为是造成损害结果发生的唯一原因时,加害人才能免责。()
10.
对日级以上地方教育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只能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11.
致复议、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停止执行。()
12.
甜国民法通则》将监护人分为两类:一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二是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13.
仲裁庭处理人事争议案件,以不公开开庭处理为原则,()
14.
教育中的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教育行主体的具体教育行致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其上级机关或其他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申请,复议机关依法对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行政法律制度。()
15.
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在征得学校同意的情况下,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16.
公办学校编制内教师聘用的程序中,考试由事业单位自行组织,也可以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17.
般程序中,处罚告知后,当事人有权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和申辩,行政部门可以因此加重处罚()
18.
教育行致机关的一般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告知、决定和送达等环节。()
19.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相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免除其侵权责任。()
20.
根据(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中小学校对于违反纪律的学生给子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时,应当将处分情况告知学生本人,而对于学生家长,学校可以直接告知,也可由学生本人转告。()
21.
教育中的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教育行政主体的具体教育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其上级机关或其他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申请,复议机关依法对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行政法律制度。()
22.
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停止执行()
23.
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命令赋予相对人一定的权利。()
24.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内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一种外部性的行为,是行致主体行使行政权力,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有关其权利义务的行为。()
25.
一般程序中,处罚机关应将处罚决定书送交当事人,送达在宣告决定时当场交付。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5日内按照法的方式交付。()
26.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延期,但延期不得超过15日()
27.
公一教师招聘结果时,对拟聘人员应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30日。()
28.
站*庭处理人事争议案件,以不公开开庭处理为原则。()
29.
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未成年人享有名誉权,但是由于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不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故甘产名誉权受损时无权得到精神损害赔偿。()
30.
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子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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