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5条和23条对催收有用吗?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5条和23条对催收有用吗?
正确答案:《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5条和23条对催收是有用的,具体如下:
第15条:该条规定“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个人信息的,个人有权撤回其同意。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提供便捷的撤回同意的方式”。在催收场景中,即使负债人在借款合同上签字同意债权方将欠款信息委托给第三方催收机构,负债人也有权要求撤回这个授权,债权方及催收机构不能拒绝。这为负债人提供了一道重要的屏障,使其可以在觉得催收行为过于侵扰,或者对个人信息的使用和保护存在疑虑时,随时要求停止第三方的催收活动,防止个人信息被滥用。
第23条:此条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向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者提供个人信息的,应当向个人告知接收方的名称或姓名、联系方式、处理目的等事项,并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这意味着债权方在委托第三方催收时,必须清楚地告知负债人第三方的信息,并取得负债人的单独同意,强化了负债人的知情权和控制权,确保其在催收过程中能够充分了解并同意相关信息的使用。若未提前告知借款人并获得同意,将借款人信息提供给催收公司即属违法。
Tag:个人信息保护法
时间:2025-11-11 21: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