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A.可以
B.不得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 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像小区的道路、绿地、电梯等,关系到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和正常生活秩序。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是相互关联的,不能仅选择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否则会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影响整个小区的正常运转和管理。所以明确规定业主不得 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答案是 B。
Tag:民法典有奖竞答
时间:2025-05-08 09: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