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外商投资企业2014年取得利润总额为4000万元,其中投资收益项目已列收支为: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国债转让收益60万元,无其他调整事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外商投资企业2014年应纳税所得额为()万元。
某外商投资企业2014年取得利润总额为4000万元,其中投资收益项目已列收支为: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国债转让收益60万元,无其他调整事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外商投资企业2014年应纳税所得额为()万元。
A、3920
B、3940
C、3980
D、400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国债利息收入免交所得税,所以2014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4000-20=39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