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设立分支机构,申请人必须提交下列哪些材料。
依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设立分支机构,申请人必须提交下列哪些材料。
A.申请前连续2个季度的偿付能力报告和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偿付能力报告
B.分支机构设立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包括拟设机构3年业务发展规划和市场分析,设立分支机构与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和内控状况相适应的说明
C.申请人作出的其最近3年无受金融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的声明
D.申请设立省级分公司以外其他分支机构的,提交省级分公司最近3年无受金融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的声明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第十九条设立分支机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三份:(一)设立申请书;(二)申请前连续
2个季度的偿付能力报告和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偿付能力报告;(三)保险公司上一年度公
司治理结构报告以及申请人内控制度;(四)分支机构设立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包括拟设机构3年业
务发展规划和市场分析,设立分支机构与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和内控状况相适应的说明;(五)申请人分支机构管理制度;(六)申请人作出的其最近
2年无受金融监管机构重大行政处罚的声明;(七)申请设立省级分公司以外其他分支机构的,提交省级分公司最近2年无受金融监管机构重大行政处罚
()的声明;(八)拟设机构筹建负责人的简历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九)中国保监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