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本罪要求行为人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
B.行为人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也可以构成本罪
C.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但仅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D.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正确答案:C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修改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选项A正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选项B正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可以构成本罪,但是是双罚制,即既对单位判处罚金,也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选项C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选项D正确。本题为选非题,故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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