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先后向张某、王某借款及通过银行贷款购买了一套住房,并按要求将住房抵押给了银行,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若李某不能履行债务,则房屋拍卖后的清偿顺序是()。


李某先后向张某、王某借款及通过银行贷款购买了一套住房,并按要求将住房抵押给了银行,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若李某不能履行债务,则房屋拍卖后的清偿顺序是()。

A.银行、张某、王某依次受偿

B.张某、王某、银行依次受偿

C.银行优先赔偿,其次张某和王某同时受偿

D.张某和王某同时优先受偿,其次银行受偿

正确答案:C

物权具有优先性,债权具有平等性。物权的优先性表现在:①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一般的债权;②同一物上有数个物权并存时,先设立的物权优先于后设立的物权。本题中,张某与王某的借款属于一般债权,而银行有基于该套房屋的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即银行的担保物权优先于债权,应优先受偿。同时,债权的平等性表现在:张某、王某的权利是债权,两个债权不管设立时间的先后和数额的差别,都具有平等的效力。债权也不具备排他性。


Tag:债权 银行 住房 时间:2024-12-02 11: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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