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无偿取得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出让。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无偿取得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出让。
A.市、县人民政府
B.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
C.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管理部门
D.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
正确答案:
A.无偿取得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出让。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并可依照本条件的规定予以出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