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下列材料,请回答1~5题:甲急于扩大企业经营规模,为筹集相应资金,决定抵押借款,2011年6月5日甲与乙签订了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中规定甲到期不能还款时,则房屋、宅基地、汽车及50%的企业股票应归乙所有,向乙公司借款150万元。2011年7月4日办理了抵押登记。2011年6月10日甲又与丙签订了抵押合同,向丙借款200万元,于2011年7月5日签订了抵押合同。依据《担保法》知识,请问甲与乙签订的抵押合同中抵押物设置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根据下列材料,请回答1~5题:甲急于扩大企业经营规模,为筹集相应资金,决定抵押借款,2011年6月5日甲与乙签订了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中规定甲到期不能还款时,则房屋、宅基地、汽车及50%的企业股票应归乙所有,向乙公司借款150万元。2011年7月4日办理了抵押登记。2011年6月10日甲又与丙签订了抵押合同,向丙借款200万元,于2011年7月5日签订了抵押合同。依据《担保法》知识,请问甲与乙签订的抵押合同中抵押物设置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甲与乙签订的抵押合同中抵押物设置不合理。
我国《担保法》规定了可以抵押的财产和不得抵押的财产。其中财产不得抵押的有:
(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