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给与行政处罚()。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给与行政处罚()。

A.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身过错造成委托人经济损失的

B.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出具的报告书质量出现差错

C.发包人或者承包人未将合同副本及变更的实质性内容报送备案的

D.发包人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审核工程结算的

E.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未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或者违反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的

正确答案:CE


Tag:发包人 工程造价 企业 时间:2024-11-28 17: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