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于2005年2月分别出资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6月查实甲的机器设备50万元在出资时仅值2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乙、丙于2005年2月分别出资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6月查实甲的机器设备50万元在出资时仅值2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对乙、丙无需承担责任

B.甲对公司无需承担责任

C.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必须退出有限责任公司

D.甲应补交30万元,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由乙和丙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D


Tag:差额 财产 责任 时间:2024-11-13 09: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