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于2000年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800万元,经营半年后,丙将其股份让给丁,2002年发现甲作为出资的机器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则应当由()


甲、乙、丙三人于2000年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800万元,经营半年后,丙将其股份让给丁,2002年发现甲作为出资的机器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则应当由()

A.甲补交差额,乙、丁承担连带责任

B.甲补交差额,乙、丙承担连带责任

C.甲交差额,乙、丁承担连带责任

D.甲补交差额,其他股东无任何责任。

正确答案:B


Tag:差额 连带责任 公司章程 时间:2024-11-13 09: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