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民事权利的内容为标准谈谈民事权利的分类问题。
以民事权利的内容为标准谈谈民事权利的分类问题。
正确答案:以民事权利的内容为标准,可以将民事权利分为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社员权。(1)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是民事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种,直接与权利主体的存在和发展相联系,人格利益的范围逐步扩大,人格权的内容也日益丰富。理论上说的人格权除《民法典》规定的种类之外,还有贞操权等。人格权可以为一切人普遍地享有,一般具有专属性。(2)财产权,是以财产利益为客体的民事权利。在确认财产权只包括物权和债权的情况下,也可以说,财产权是通过对有体物和权利的直接支配,或者通过对他人请求为一定行为而享受生活中的利益的权利。财产权的主体限于现实地享有或者取得财产的人,财产权不具有专属性,可以由主体转让、抛弃或者继承。(3)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特定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这些客体包括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其类型主要有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人享有的利益既有经济性质的,也有非经济性质的,这两方面结合在一起,不可分。(4)社员权,是指某个团体的成员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团体章程而享有的各种权利的总称。社员权的权利主体是社员,其相对人是社团。社员权也是一个复合性的权利,既有经济性的,也有非经济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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