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是某县公安干警。2005年3月,小王在执勤中拦截一辆无证摩托车受伤(鉴定为轻伤)。2006年5月,小王在办理某入室偷窃案时收取罚款200元并据为己有,事后单位进行了批评,小王退出了罚款。2007年7月,在办理身份证期间,小王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并将超标准收取的2620元现金截留手中。2008年,机关决定辞退小王。
小王是某县公安干警。2005年3月,小王在执勤中拦截一辆无证摩托车受伤(鉴定为轻伤)。2006年5月,小王在办理某入室偷窃案时收取罚款200元并据为己有,事后单位进行了批评,小王退出了罚款。2007年7月,在办理身份证期间,小王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并将超标准收取的2620元现金截留手中。2008年,机关决定辞退小王。
请问,小王可以被辞退吗?为什么?
正确答案:小王可以被辞退,原因是:(1)《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小王以公谋私,有种种违纪行为,显然不能够继续担任此职。(2)《公务员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情形下不得辞退公务员。小王虽因为工作受伤,但经鉴定为轻伤,不属于不能被辞退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