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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续利用的3个阶段的简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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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续利用的3个阶段的简要介绍。
正确答案:第一阶段,永续利用思想雏形阶段(简要阐述)第二阶段,木材永续利用阶段(简要阐述)第三阶段,多效益永续利用阶段(简要阐述
Tag:
阶段
雏形
木材
时间:2024-10-20 20: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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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经营方案的意义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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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数量成熟的因素有哪些?
相关答案
1.
实现森林永续利用的条件是什么?
2.
森林采伐量的种类有主伐量、间伐量、()。
3.
物质产品的成熟有数量成熟、()、经济林成熟。
4.
国营林场森林资源管理中森林区划系统分级是按()、分场或营林区、林班、小班进行的。
5.
林种结构划分为用材林、防护林、经济林、薪炭林和()五大林种。
6.
我国森林的界定是按照郁闭度进行的,其中天然林要求是按0.1hm2以上,人工林和经济林是按1亩()以上。
7.
森林资源包括直接资源和()。
8.
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可以由集体或者个人承包造林。
9.
古树名木实行属地保护管理。
10.
行政处罚听证时,听证主持人应当在举行听证十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和案件调查人员。
热门答案
1.
《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三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保留少量的集体林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实行民主经营管理。
3.
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可采取多种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流转期限由双方协商任意签订,无法律限制。
4.
《安徽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所指古树,是指树龄100年以上的树木。
5.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占用林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6.
滥伐森林或者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3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1-3倍的罚款。
7.
个人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只能由当地乡级人民政府依法处理,县级人民政府无权进行处理。
8.
超过木材运输证规定的最后期限的木材运输证属无法定效力的木材运输证。
9.
运输的木材数量超出木竹运输证所准运的数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超出部分的木材。
10.
使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并处没收木材价款10%至30%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