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应当()制作。
精华吧
→
答案
→
综合知识
《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应当()制作。
A、当场
B、在检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C、在检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D、在检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正确答案:A
Tag:
全员岗位大练兵
工作日内
通知书
时间:2024-08-09 16:15:54
上一篇:
消防救援机构法制审核、审批除在消防监督管理系统网上流转外,纸质文书的审核、审批应当由承办人、审核人、审批人手写签名;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依法使用()。——《消防救援机构法制审核、审批和集体议案工作规范》第三十三条
下一篇:
消防救援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范的,给予();情节严重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消防救援机构法制审核、审批和集体议案工作规范》第34条
相关答案
1.
消防机构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监督检查()。
2.
消防救援机构负责人不在或缺位,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的其他负责人可以代行其()。——《消防救援机构法制审核、审批和集体议案工作规范》第三十二条
3.
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执法行为法制审核和审批、集体议案的有关记录应当(),并建立台帐。——《消防救援机构法制审核、审批和集体议案工作规范》第三十一条
4.
集体议案后,定性不准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退回()依法处理。——《消防救援机构法制审核、审批和集体议案工作规范》第三十条
5.
集体议案会议中主持人根据讨论情况和参加人员意见,按照()的原则进行民主集中,作出明确的议案结论。——《消防救援机构法制审核、审批和集体议案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
6.
集体议案主要包括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定性是否准确,法律适用是否正确;()运用是否恰当,处理建议或意见是否适当;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消防救援机构法制审核、审批和集体议案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
7.
集体议案采取会议形式,由消防救援机构负责人主持,参加人员包括消防救援机构部门负责人,法制部门、承办部门的负责人和相关执法岗位人员,可以根据需要邀请纪检工作人员参加。参加集体议案的人员数量应当为单数,且不得少于()人。参加集体议案的人员与执法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消防救援机构法制审核、审批和集体议案工作规范》第二十七条
8.
典型执法案例通过消防综合业务平台“案例管理”栏目上报,()级消防救援机构法制部门负责审核、发布指导性案例。——《消防救援机构法制审核、审批和集体议案工作规范》第二十六条
9.
大队级消防救援机构每年至少应当编选典型执法案例、上报本级办理的案件1起。——《消防救援机构法制审核、审批和集体议案工作规范》第二十五条
10.
经法制部门审核合格,应填写(),报消防救援机构负责人审批。——《消防救援机构法制审核、审批和集体议案工作规范》第二十四条
热门答案
1.
对执法行为进行审核、审批,主要通过审查有关执法案卷材料的方式进行。重大、疑难事项,经消防救援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个工作日。对有办理时限要求的事项,承办人、承办部门应当为审核、审批预留必要的时间。——《消防救援机构法制审核、审批和集体议案工作规范》第二十三条
2.
对执法行为进行法制审核、审批,主要审查下列内容: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执法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执法是否超越执法机关法定权限;法律文书是否完备、规范;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交()。应当法制审核的事项,未经法制审核,承办人、承办部门不得提交消防救援机构负责人审批。——《消防救援机构法制审核、审批和集体议案工作规范》第二十二条
3.
涉嫌构成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的,应当经()级消防救援机构法制部门法制审核和主要负责人审批,按规定程序移送公安机关。——《消防救援机构法制审核、审批和集体议案工作规范》第二十条
4.
支队级消防救援机构可以决定由其法制部门对()消防救援机构的执法行为进行法制审核。——《消防救援机构法制审核、审批和集体议案工作规范〉第十九条
5.
下列哪些执法行为在呈请审批前不需要进行法制审核?——《消防救援机构法制审核、审批和集体议案工作规范〉第十八条
6.
根据工作需要,消防救援机构负责人可以审批应当由()审批的事项;对于本规范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事项,具有重大、复杂、疑难情形的,也可以提交承办部门负责人或消防救援机构负责人审批。——《消防救援机构法制审核、审批和集体议案工作规范〉第十七条
7.
同意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决定,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的除外),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销案通知;临时查封/解除临时查封,火灾事故认定/复核决定,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拘留案件等执法行为应当由消防救援机构()审批。——《消防救援机构法制审核、审批和集体议案工作规范〉第十六条
8.
责令限期改正消防违法行为或火灾隐患、受理/不予受理火灾事故认定复核申请、受案登记处理、调取证据、不予调查处理,移送案件,终止案件调查等执法行为应当由()负责人审批。——《消防救援机构法制审核、审批和集体议案工作规范〉第十五条
9.
责令立即改正消防违法行为或火灾隐患、适用简易程序的火灾事故认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消防行政处罚、当场实施的临时查封、证据保全等执法行为可以由()直接作出,其中依法应由2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的,应当由实施该行为的执法人员共同作出。——《消防救援机构法制审核、审批和集体议案工作规范〉第十四条
10.
法制部门应当()组织对本级消防救援机构制定、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对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定不一致,或已经不适应消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及时提出修改或废止意见,报制定机关审批,并报上一级消防救援机构法制部门备案。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消防救援机构法制审核、审批和集体议案工作规范〉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