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共同设立一会计事务所,该事务所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甲、乙在办理一笔业务时,因重大过失造成客户损失10万元,该损失应由


甲、乙、丙三人共同设立一会计事务所,该事务所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甲、乙在办理一笔业务时,因重大过失造成客户损失10万元,该损失应由

A、甲、乙、丙承担按份责任

B、甲、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甲、乙承担按份责任,丙承担补充责任

D、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承担有限责任

正确答案:D


Tag:法硕法学研究生 责任 连带责任 时间:2024-08-07 11:3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