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在与委托人及其他人员接触中,不得采用的手段包括:无正当理由,以低于国家规定收费标准或在同行业收费水平以下收费为条件吸引客户,或采用()的方式争揽业务,与同行进行业务竞争。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在与委托人及其他人员接触中,不得采用的手段包括:无正当理由,以低于国家规定收费标准或在同行业收费水平以下收费为条件吸引客户,或采用()的方式争揽业务,与同行进行业务竞争。

A、设置障碍

B、商业贿赂

C、制造纠纷

D、诋毁诽谤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在与委托人及其他人员接触中,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与同行进行业务竞争:①故意诋毁、诽谤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信誉、声誉,散布、传播关于同行的错误信息;②无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价或在同行业收费水平以下收费为条件吸引客户,或采用商业贿赂的方式争揽业务;③房地产经纪人员与所受聘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解除劳动关系后,诱劝原受聘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客户,以取得业务;④故意在委托人与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之间设置障碍,制造纠纷。


Tag:房地产经纪职业导论 房地产经纪 人员 时间:2024-07-27 22:2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