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甲、乙、丙三个公司分别以50%、30%、20%的比例出资购买一幢写字楼。当时的购买总价为6000万元,现出售总价为6600万元,则丙公司应得()万元。


两年前甲、乙、丙三个公司分别以50%、30%、20%的比例出资购买一幢写字楼。当时的购买总价为6000万元,现出售总价为6600万元,则丙公司应得()万元。

A、1200

B、1320

C、1400

D、220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共有是指两个以上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又称分别共有,是指两个以上权利主体对一物按照份额享有权利和分担义务的共有。即:6600×20%=1320(万元)。


Tag:房地产经纪专业基础 权利 主体 时间:2024-07-27 21:3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