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未逾()年的个人,不得成为持有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未逾()年的个人,不得成为持有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A.1
B.2
C.3
D.5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成为持有证券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1)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未愈3年;(2)净资产低于实收资本的50%,或者或有负债达到净资产的50%;(3)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查看全部
Tag: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证券公司 刑罚
时间:2024-07-25 22:4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