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甲,预设立一家另类子公司乙,下列甲、乙的做法错误的是()


证券公司甲,预设立一家另类子公司乙,下列甲、乙的做法错误的是()

A.甲以自有资金全资设立乙

B.乙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开展基金业务

C.乙不得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D.乙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和贷款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根据《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第十六条规定:“另类子公司不得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开展基金业务”。因此,B选项是错误的,乙不能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开展基金业务。其他选项都是正确的做法。所以,答案选B。


Tag:金融市场基础知识 子公司 投资者 时间:2024-07-25 21:06:08

相关答案

热门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