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环境法律责任制度的特点。
简述环境法律责任制度的特点。
正确答案:环境法律责任制度是一种综合性的法律制度。除环境法本身对法律责任作出规定外,还涉及到其他相关的部门法,如民法、刑法、行政法等等。环境法具有许多区别于一般法律责任制度的特殊规定。1)环境法律责任主体具有广泛性特征。凡是对环境和资源进行开发利用者,或对环境负有监督、管理职责者,都可能成为法律责任的主体。2)环境法律责任的客体特征。环境法律责任的客体包括行为和物。首先,从行为来看环境违法行为同一般违法行为相比较有重要特征。一般违法行为多为一次性的,屡犯是少数情况,因而惩罚也是一次性的。环境违法行为往往具有持续性和反复性特点,惩罚有的也需实行连续性的惩罚。如“以天计罚”,每一天构成一个独立的违法行为。或一件不符合规定的设备、产品构成一个独立违法行为。其次从“物”来看,环境违法行为所指向的物,通常表现为自然物的各种环境要素和社会财富。其同民法保护得物的主要区别在于民法的物作为财产权的对象必须是具有价值的物;环境法保护的物,除社会财产外,主要指具有环境功能的自然物。某些自然物既是环境要素,又是民法财产权的客体,但两者保护的角度不同。民法重在保护所有权,环境法重在保护其环境功能。还有一些作为环境要素的自然物如空气、风力、光照等,只能作为环境法保护的客体,而不能成为民法财产权的客体。3)环境法律责任的主观方面特征。环境法在追究行为人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时,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被视为必要条件。在环境损害引起的民事责任中,不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备故意或过失,只要实施了危害环境的行为并造成危害后果,即可追究民事责任。4)环境法律责任的客观方面特征。指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在环境法律责任中认定困难。危害环境的行为多数有社会必要性、合理性,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又具有不可避免性。在特定情况下,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不能一概视为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