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7年4月1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2006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7年4月1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A.自2006年5月5日至2007年5月5日

B.自2006年5月5日至2007年5月25日

C.自2006年5月5日至2008年5月5日

D.自2006年5月5日至2008年5月25日

正确答案:自2006年5月5日至2007年5月25日


Tag:权利 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 时间:2024-06-25 12:5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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