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演出公司与“黑胡子”四人演唱组合订立演出合同,约定由该组合在某晚会上演唱自创歌曲2-3首,每首酬金2万元。由此成立的债的关系属何种类型?


某演出公司与“黑胡子”四人演唱组合订立演出合同,约定由该组合在某晚会上演唱自创歌曲2-3首,每首酬金2万元。由此成立的债的关系属何种类型?

A.单一之债

B.特定之债

C.选择之债

D.法定之债

正确答案:A


Tag:演出 酬金 胡子 时间:2024-06-24 08:51:23

相关答案

热门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