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财产保全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两种财产保全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正确答案:
(1)申请保全的原因不同。前者是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后者是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情况。
(2)开始保全的主体不同。前者只能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后者以当事人申请为主,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作出裁定。
(3)提出保全申请的时间不同。前者在起诉前申请,后者在起诉后、执行前申请。(4)法院作出裁定的时限不同。前者都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后者只是对情况紧急的,才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5)提供担保的要求不同。前者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人民法院驳回申请,后者由人民法院根据案情决定,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也可以不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
(6)前者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了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后者则不存在此问题。
- 上一篇:哪些情况下可以延期审理?
- 下一篇:民事执行应符合哪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