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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鲁应急发〔2021〕3号)规定:举报奖励按照“谁受理、谁奖励”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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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鲁应急发〔2021〕3号)规定:举报奖励按照“谁受理、谁奖励”的原则。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Tag:
山东省
安全生产
原则
时间:2024-06-02 15: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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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鲁应急发〔2021〕3号)规定对举报人个人进行公开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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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奖励按照“谁受理、谁奖励”的原则,受理部门应于举报事项核查处理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对举报事实、奖励条件和奖励金额予以认定,提出奖励意见。
相关答案
1.
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持有效证件领取奖金。
2.
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4万元计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5万元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6万元计算。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
3.
举报并经核查属实,不属于本条前款规定的奖励情形的,其中一般事故隐患奖励500元至5000元;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50%计算,最低奖励5000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火灾隐患奖励不适用本款。
4.
举报人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姓名,鼓励实名举报,以备核查过程中了解举报线索、反馈结果和发放奖励。
5.
举报内容应包括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具体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6.
生产经营单位如果在每年春节期间不停产停工,在春节第一个上班日,可不进行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的培训。
7.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的培训对象不包括管理层。
8.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做好开工“第一课”主要目的是达到全体员工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收拾心情,全身心投入工作,尽快恢复工作状态的目的。
9.
在保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授课的基础上,可以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安排其他人员或邀请安全监管人员、专家等讲授法律法规、案例警示和专业技术方面的内容,可以替代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动员教育。
10.
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把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作为复产复工准备的必要内容和重要工作,亲自组织、亲自授课。
热门答案
1.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把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作为复产复工准备的必要内容和重要工作,亲自组织、亲自授课,其授课主要内容是做好动员教育。
2.
为开工“第一课”的学习教育效果,主要负责人应亲自组织、亲自上课,为员工讲授安全生产专业知识、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
3.
《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直报情况不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对未按规定直报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不会在年度考核中量化扣分。
4.
《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信息应当在隐患排查次日完成省级直报系统录入。
5.
雷雨情况下可以进行油、气储罐装卸。
6.
凡是遇到气象部门发布大风或降水蓝色以上预警,一律停止户外高处作业。
7.
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是防控安全风险、减少事故损失的重要抓手和关键环节。
8.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不应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9.
《关于切实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鲁安办发〔2021〕9号)提出在危险化学品危险源和重点班组推行“一周一小练、一月一大练、一季度一检验”工作机制。
10.
“一季一检验”。各企业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对应急力量、物资装备、指挥体系、应急预案进行全面锻炼或检验。鼓励采用不设脚本、不定时间的“双盲”演练,检验真实状态下的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