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设立宏远公司,于2018年3月设立登记,甲的名字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但是由于甲通过朋友转账出资,公司出纳太忙忘记给其出资证明和将其名字登记于股东名册。后在认定甲的股东资格时发生争议。则:
甲、乙、丙三人设立宏远公司,于2018年3月设立登记,甲的名字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但是由于甲通过朋友转账出资,公司出纳太忙忘记给其出资证明和将其名字登记于股东名册。后在认定甲的股东资格时发生争议。则:
A、应按照工商登记认定
B、甲没有记载在股东名册上,不具有公司股东资格
C、甲因无出资证明书,不具有公司股东资格
D、判断甲是否具有股东资格,应综合各种证据认定
正确答案:判断甲是否具有股东资格,应综合各种证据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