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于9月10日以信件形式向受盘人发盘,该信件于9月15日送达。但在9月11日,发盘人以传真告知受盘人发盘无效,此行为属于()。


某公司于9月10日以信件形式向受盘人发盘,该信件于9月15日送达。但在9月11日,发盘人以传真告知受盘人发盘无效,此行为属于()。

A、发盘的撤回

B、发盘的修改

C、一项新发盘

D、发盘的撤销

正确答案:发盘的撤回


Tag:信件 某公司 形式 时间:2024-05-22 15:4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