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某出口公司于5月5日以电报对德商发盘,限8日复到有效。对方手7日以电报发出通知,由于电讯部门的延误,出口公司于11日才收到德商的接受通知,事后该出口公司亦未表态,此时()。


我某出口公司于5月5日以电报对德商发盘,限8日复到有效。对方手7日以电报发出通知,由于电讯部门的延误,出口公司于11日才收到德商的接受通知,事后该出口公司亦未表态,此时()。

A、除非发盘人及时提出异议,否则,该逾期接受仍有接受效力,合同成立

B、只有发盘人毫不延迟地表示接受,该通知才具有接受效力,否则,合同未成立

C、不管我方是否及时提出异议,合同未成立

D、由电讯部门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除非发盘人及时提出异议,否则,该逾期接受仍有接受效力,合同成立


Tag:合同 异议 效力 时间:2024-05-21 10:1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