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立案难”,2014年的《行政诉讼法》做了哪些修改?


为应对“立案难”,2014年的《行政诉讼法》做了哪些修改?

A、规定了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出庭应诉制度

B、规定了对法院不立案的救济

C、增加了可诉行政行为的类型的规定

D、改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

正确答案:规定了对法院不立案的救济|增加了可诉行政行为的类型的规定|改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


Tag:法院 类型 行政诉讼法 时间:2024-05-05 21:2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