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A,一年后,甲拟将其在公司的全部出资转让给丁,乙、丙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A,一年后,甲拟将其在公司的全部出资转让给丁,乙、丙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A、法院首先应该通知乙、丙两位股东

B、法院可以直接拍卖甲在A公司的股份

C、乙和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D、如果乙和丙均不愿购买甲在A公司的股份,A公司以外的丁可以购买。

正确答案:法院首先应该通知乙、丙两位股东|乙和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果乙和丙均不愿购买甲在A公司的股份,A公司以外的丁可以购买。


Tag:公司 法院 股份 时间:2024-04-24 10:4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