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第二十条,A国采取的做法是否属于关贸总协定所允许实施的为保障人民、动植物生命健康所必需的措施?为什么?


根据《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第二十条,A国采取的做法是否属于关贸总协定所允许实施的为保障人民、动植物生命健康所必需的措施?为什么?

正确答案:A国采取的做法不属于关贸总协定所允许实施的为保障人民、动植物生命健康所必需的措施。因为关税与贸易总协定规定的一般例外其适用的条件是:对情况相同的各国,实施的措施不得构成任意的或不合理的歧视,或构成对国际贸易的变相限制。

在本案中,A国的措施主要针对B国,因而有不合理的歧视情况存在。因A国并没有对其国内的相同或类似产品采取同等的措施,因而事实上构成了对国际贸易的变相限制。


Tag:关贸总协定 措施 动植物 时间:2024-03-23 10:3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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