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于2005年2月分别出资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6月查实甲的机器设备50万元在出资时仅值20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甲、乙、丙于2005年2月分别出资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6月查实甲的机器设备50万元在出资时仅值20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甲的行为属于出资不实

B、甲应补交其差额30万元

C、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必须退出有限责任公司

D、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由乙和丙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C


Tag:差额 财产 连带责任 时间:2024-03-12 16:3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