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确立了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即“()”原则。
精华吧
→
答案
→
远程教育
→
青书学堂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确立了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即“()”原则。
正确答案:原告就被告
Tag:
原则
民事诉讼法
原告
时间:2024-02-28 11:48:16
上一篇:
人民法院如果把属于同一种类的诉讼合并为一案审理,应当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下一篇:
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未生效裁判,在法定期间内,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审理的行为称为()。
相关答案
1.
普通的共同诉讼的特点是?
2.
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所适用的特殊审判程序即为()。
3.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
4.
根据民事诉讼发的规定,诉讼代理人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5.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
6.
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并()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为有管辖的法院。
7.
起诉应向人民法院递交(),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8.
第三人与共同诉讼人的区别?
9.
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平等,来源于()的平等。
10.
第三制度的意义?
热门答案
1.
有独立请求权的人参与诉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2.
案件受理费:
3.
受理:
4.
执行费用:
5.
起诉:
6.
缺席判决:
7.
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要以()的名义进行诉讼。
8.
申报权利:
9.
诉讼代表人,是指在()中,由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推选或者商定产生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从而维护全体当事人及自己民事权益的人。
10.
与法定代理相比较,委托代理具有以下几个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