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大学堂《法学婚姻家庭法(安阳师范学院)》题库及答案
9、非婚生子女的准正
正确答案:是指因生父母结婚或司法宣告使非婚生子女取得婚生子女资格的制度。
10、收养
正确答案:是公民(自然人)领养他人子女或己之子女,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设定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的行为。
11、2005年5月,刘某与赵某登记结婚。婚前,刘某花费50万元购置房产一套,婚后两人共同居住并对房屋进行了装修,装修费6万元。2006年12月,夫妻二人以丈夫刘某的名义投资设立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一直由刘某经营。2008年10月,由于企业经营缺少资金,刘某以自己的名义向其朋友王某借款10万元用于企业的经营活动。妻子赵某是一位作家,婚后得稿酬2万元。刘某在经营企业过程中与企业员工李某产生感情,并与之同居。赵某发现这个情况后,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根据本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1)如果赵某要求离婚,而刘某不同意,法院应当如何处理?(2)如果刘某同意离婚,但是双方对财产分割产生纠纷,法院应当如何处理?(3)如果刘某向王某所借10万元的借款到期,该债务应如何清偿?(4)赵某能否在起诉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
正确答案:判决|离婚|共同|财产|共同|债务|起诉|损害赔偿
12、简述结婚的条件。
正确答案:结婚的条件分为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必备条件包括:(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禁止条件包括:(1)禁止特定范围的亲属结婚;(2)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疾病的人结婚。
13、杨某(男)与马某(女)于1990年登记结婚。后因感情恶化,于2001年11月经协商,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2005年12月3日,马某得知,杨某曾于2001年8月以10万元购买一套房屋,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并没有告知马某,致使这一本属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为杨某独自占有,因而于2006年1月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这部分财产。
杨某辩称:当初离婚时,双方已经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现在已经四年多,诉讼时效已过,马某再来请求分割财产,没有法律依据。根据本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1)马某能否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2)本案中,马某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从何时起算?是否已超过诉讼时效?(3)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这一案件?
正确答案:能够请求|诉讼|时效|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14、约定夫妻财产制
正确答案:是相对法定财产制而言的,指由婚姻当事人以约定的方式,选择决定夫妻财产制形式的法律制度。
15、婚姻成立
正确答案:也称结婚,是婚姻法律关系借以发生的法律事实;婚姻的全部效力,都是以婚姻的成立为前提的。
16、自然血亲
正确答案:指在血缘上具有同源关系,他们是共同祖先的后裔,相互之间被血缘联系在一起。
17、人工生育子女
正确答案:是指根据生物遗传工程理论,采用人工方法取出精子或卵子,然后用人工方法将精子或受精卵胚胎注入妇女子宫内,使其受孕所生育的子女。
18、分别财产制
正确答案:指夫妻婚前、婚后所得的财产均归各自所有,各自独立行使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权;但不排斥妻以契约形式将其个人财产的管理权交予丈夫行使,也不排斥双方拥有一部分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