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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不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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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不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错误
Tag:
国际私法
法人
法律
时间:2024-01-03 11:02:35
上一篇:
甲国公民汤姆19岁,2019年在我国境内购买了一件民间工艺品,价值1500元,现汤姆以其本国法满20岁为成年才具有行为能力为由,要求解除合同。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他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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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的股东权利义务事项,适用股东的国籍国法律。
相关答案
1.
宣告死亡,适用自然人最后消失地方的法律。
2.
依照我国法律,在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时,自然人经常居所地不明的,适用其现在居所地法律。
3.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这是一条双边冲突规范。
4.
自然人无国籍或者国籍不明的,适用其()法律。
5.
拥有多重国籍受到多国外交保护,只有优点没有劣势,应当积极鼓励申请多重国籍。
6.
经常居住于中国的英国公民迈克,乘坐甲国某航空公司航班从甲国出发,前往中国,途经乙国领空时,飞机失去联系。若干年后,迈克的亲属向中国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我国法院应该适用()。
7.
自然人在涉外民事关系产生或者变更、终止时已经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的地方有可能被法院认定为自然人的经常居所地。
8.
对于某一涉外民事关系,依甲国(法院国)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乙国法,但它认为指定的乙国法应包括乙国的冲突法,而乙国的冲突规范又规定此种民事关系应适用丙国法,最后甲国法院适用丙国法作出了判决,这称为间接反致。
9.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这句话说明我国承认反致。
10.
学者将法律规避形象地称为保护本国公共秩序不受侵犯的“安全阀”。
热门答案
1.
当事人对该外国法律的内容及其理解与适用均无异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确认;当事人有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责令重新选择。
2.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只能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
3.
当事人规避我国强行法的行为无效。
4.
对于法律规避,从行为方式上讲,当事人规避法律是通过有意改变连结点或制造某种连结点来实现的,如改变国籍、住所或物之所在地等。
5.
先决问题是指处理涉外民商事案件(即主要问题)所必须首先要加以解决的其他问题。
6.
法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的法定继承依不动产所在地法;德国法律规定不动产法定继承依死者本国法,且两国都认为自己指定的法律也包括冲突法。现有一德国公民死于法国并在法国留下不动产,为此不动产法定继承发生争讼,在两国中任一国起诉都不会发生反致。
7.
国际私法上的识别是指依据一定的法律观点或法律概念,对有关事实的性质作出“定性”或“分类”,把它归入特定的法律范畴,从而确定应援引哪一冲突规范的法律认识过程。
8.
法院地法主要用来解决程序问题。
9.
收养关系的解除,适用收养时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法院地法律。这是一条有条件的选择性冲突规范。
10.
双边冲突规范只有一个连结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