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于2005年10月投资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11月1日甲在与B公司的借款合同中,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甲未将此事通知合伙人乙和丙.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错误的是()。


甲、乙、丙三人于2005年10月投资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11月1日甲在与B公司的借款合同中,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甲未将此事通知合伙人乙和丙.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错误的是()。

正确答案:甲的出质行为有效


Tag:企业法 合伙人 份额 时间:2023-11-20 16:46:14

热门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