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和乙关系很好,形影不离。某日两人共同驾驶一辆摩托车外出兜风,于一个山路的转弯处撞到了行人丙,造成丙右胳膊骨折,花去医疗费几千元。但是,由于甲、乙都不承认是自己开的车,当时情况紧急,丙也没有看清究竟是谁驾驶的摩托车,那么本案的责任应当如何承担?
甲和乙关系很好,形影不离。某日两人共同驾驶一辆摩托车外出兜风,于一个山路的转弯处撞到了行人丙,造成丙右胳膊骨折,花去医疗费几千元。但是,由于甲、乙都不承认是自己开的车,当时情况紧急,丙也没有看清究竟是谁驾驶的摩托车,那么本案的责任应当如何承担?
正确答案:如果乙能够证明自己当时不可能在开车,那么乙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应当由甲、乙承担连带责任,本案甲、乙的行为属于民法中的共同危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