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厂向乙公司去函表示:我厂生产的“彩虹”牌衬衣,质量上乘,全棉面料,每件50元,现有2000件库存,


甲厂向乙公司去函表示:我厂生产的“彩虹”牌衬衣,质量上乘,全棉面料,每件50元,现有2000件库存,

正确答案:(1)乙公司的回函为新的要约。(阐述要约与承诺的内容)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的要约。甲厂向乙公司发出的函应为要约无疑,它具备了要约的成立条件。作为受要约人,乙公司取得了在一定期限内作出承诺的资格。由于乙公司在回函中对原要约中的内容作出了修改,因涉及合同的标的,故这一变更为实质性的变更,该回函不是承诺,而是新的要约。????(2)乙公司的行为不违约。根据法律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当合同有效成立之后,才有违约的可能。本案中,乙公司发出新的要约之后,甲厂未就此作出明确的承诺,并且甲厂的发货行为并不符合新的要约的内容,因此,有关“附送领结”要求的新的要约,甲乙双方未达成合同,合同没有成立。由于合同尚未成立,所以没有违约行为的发生.


Tag:合同 公司 内容 时间:2023-11-15 20:3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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