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星玻璃”实行债转股黑龙江省佳木斯工农玻璃厂,是国家经贸委批准实施债转股的第一批企业之一。该厂20
“佳星玻璃”实行债转股黑龙江省佳木斯工农玻璃厂,是国家经贸委批准实施债转股的第一批企业之一。该厂20
正确答案:结合教材第四章――“债转股;郑百文起死回生”和本案例;分析债转股的利弊?从债转股的作用看;它不仅是企业一次难得的减债降负、降低资产负债率的举措;但是转与否、转多少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并非转的越多越好。从转股企业角度来看;既有有利的一面;同时又有不利的一面。激励作用:(1)可减轻企业债务利息负担;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从而使债务企业经营者获取再次创业的机会。比如“佳星玻璃”债转股后;迅速扭转经营的不利局面;在2000年实现利税1429万元;其中税金950万元;利润479万元。(2)债转股后;可提高企业的融资能力;加快企业的发展步伐。债转股后;企业负债减少;负债率下降;企业偿债能力提高;外部对企业投资风险降低;进而增强了企业的融资能力。(3)实施债转股的企业;国家规定必须有地方政府的支持;所以会给企业带来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为更多的人提供就业机会;稳定社会秩序。(4)有利于企业建立健全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国家要求债转股企业在债转股的同时;企业要按公司法要求全面改革;实行法人治理;并进行重新登记;必须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确立投资人制度。转股后资产管理公司可以以股东身份进入企业;从而完善国企的股东结构;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5)使债权人获得收回全额投资的机会。如果企业破产;债权人只能收回相当于企业财产全部价值的部分;而其余部分债权人不再有追索权;成为法定的沉没损失。企业继续经营;债权人才有机会收益和足额收回投资额。(6)使新股东(由于购买债权而变为股权的股东)可以在企业状况好转时;通过上市、转让或回购形式收回投资。不利方面:(1)利息抵税作用降低;财务杠杆作用降低;导致风险收益降低。按税法规定银行的借款利息可在税前扣除;所以企业利息的成本并非利息数额的全部;而是其中一部分。债转股后;抵税作用不再存在。财务杠杆系数(息税前利润总额与净利润的比值)会因利息的减少而下降;从而使风险收益下降。(2)经营决策权分散;会影响企业的长期规划和发展。实施债转股后;资产管理公司或开发银行成为企业的持股或控股股东;享有决定参与重大决策的权利。由于他们的股权是需要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回购;所以与其的目标有可能不一致。例如企业有可能会投资于周期较长;现金流量大的项目;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而资产管理公司或开发银行则可能会选择周期短;短期利润大的项目;以有利于股权再短期内收回。(3)会导致资本成本提高;企业的资金回购压力增大。现代财务管理学认为在个别融资资本成本里股本的资本成本最高;所以转股越多企业的资本成本越高;在一定程度上与企业价值或股东权益最大化的目标不一致。(4)使未转成股权的债权人处于继续被掠夺的风险下;如果企业没有较好的产品市场;就不会有较好的经营前景;没有较好的经营机制;就不会有较高效率的经营者。(5)对新股东形成未来破产的威胁;从一般意义上来说;股权风险大于债权风险;尤其是财务处于困境的企业。债转股会使新股东增大破产风险;因为企业破产时;股权人承担的风险大于债权人。(6)可能形成社会的赖帐经济。如果机制设计不好或实施出现差错;就会成为债务大赦;变相豁免企业债务。2.“佳星玻璃”债转股案有什么启示?第一、债转股对债权、债务双方来说;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1)“佳星玻璃”通过债转股使新公司的资产得以优化;摆脱了巨额债务的压力;重新获得了盈利的机会;(2)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也通过债转股将自己的债权转化为股权;获得了“佳星玻璃”的控股权;使得公司在“佳星玻璃”的持续经营中获利;并且取得了蜕资;保全原来债权额度的利益的。第二、债转股过程中;作为债权方应审慎地对待债务方及其经营项目;主要分析研究债务方的获利能力以及债权的利益能否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