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奥斯丁法理学研究的对象和方法。


试述奥斯丁法理学研究的对象和方法。

正确答案:

(1)研究方法:①奥斯丁将法区分为”应当是这样的法”和”实际上是这样的法”;②法理学研究的是”实际上是这样的法”,即实在法;③不考虑法的好与坏,只区分法与道德;④区分法理学和立法学,前者关注法律的实然,后者关注法律的应然。

(2)奥斯丁认为法理学研究的对象是:①义务、权利、自由、伤害、惩罚、赔偿的概念及彼此间联系。②成文法与不成文法的区别。③权利的特征。④权利的特征对其它权利的限制问题。⑤责任的特征。⑥损害与不法行为的特征。

(3)总结:奥斯丁的法理学开创了分析法学的时代。


Tag:法理学 特征 权利 时间:2023-10-31 15:4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