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公司与某学校签订一栋教学楼施工合同,明确施工单位要保质保量保工期完成施工任务。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向学校提交了竣工报告。学校为不影响学生上课,还没组织验收就直接投入了使用。使用过程中,校方发现了教学楼存在的质量问题,要求施工单位修理。施工单位认为工程未经验收,学校提前使用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不应再承担责任。试问:


某建筑公司与某学校签订一栋教学楼施工合同,明确施工单位要保质保量保工期完成施工任务。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向学校提交了竣工报告。学校为不影响学生上课,还没组织验收就直接投入了使用。使用过程中,校方发现了教学楼存在的质量问题,要求施工单位修理。施工单位认为工程未经验收,学校提前使用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不应再承担责任。试问:

(1)本案中的建设法律关系三要素分别是什么?

(2)应如何具体地分析该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及责任的承担方式,为什么?

正确答案:(1)主体:某建筑公司和某学校。

客体:施工的教学楼。

内容:主体双方各自应当享受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

(2)因为校方在未组织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就直接投入了使用,违反了工程竣工验收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所以,一般质量问题,应由校方承担。但是,若涉及到结构等方面的质量问题,还是应按照造成质量缺陷的原因分解责任。因为承包方已向学校提交竣工报告,说明施工单位的自行验收已经通过,学校教学楼仅供学校日常教学使用,不存在不当使用问题,所以,该教学楼的质量缺陷是客观存在的。承包方还是应该承担维修义务,至于产生的费用应由有关责任方承担,协商不成,可请求仲裁或诉讼。


Tag:学校 教学楼 施工单位 时间:2023-10-16 10: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