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信用证主要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说明信用证主要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正确答案:
(一)开证申请人与受益人:开证申请人与受益人在一笔信用证业务中的关系是建立在买卖合同基础上的契约关系,买卖合同是约束其在合同项下行为的基础契约,其必须履行合同义务并享有合同赋予的权利。:(二)开证行与开证申请人:开证行与开证申请人之间的关系为契约关系。:(三)开证行与通知行:开证行与通知行间属委托代理关系,两者间通常订有业务代理协议。开证行是委托信用证通知的委托人,通知行是接受开证行的委托履行信用证通知义务的受托人。:(四)开证行与受益人: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虽然不存在直接的契约关系,但开证行一旦以开出不可撤销信用证的形式,向受益人承担对表面合格单据不可推卸的付款责任后,双方之间即产生了事实上的契约关系,其权利与义务建立的基础即信用证条款。:(五)通知行与受益人:若通知行不承担保兑责任,其与受益人无直接或事实上的契约关系。:(六)保兑行与开证行:保兑行与开证行之间属根据业务代理协议产生的委托代理关系。:(七)开证行与议付行:开证行与议付行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契约关系,两者关系的确立须依据信用证条款的规定,议付行以汇票及/或单据持有人的身份对开证行有索偿的权利。:(八)议付行与受益人:议付行与受益人之间属票据关系和融资关系。:(九)保兑行与受益人:保兑行对受益人具有与开证行相同的权利义务,两者之间存在着事实上的契约关系。:(十)开证行与付款行:开证行与付款行之间为业务代理关系。:在信用证业务中,所有当事人均应根据信用证条款规定严格履行责任义务,并享有相应权利。若当事人之间发生分歧与纠纷,应以信用证条款、相关的国际惯例及法律为基准,予以处理,裁定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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