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在售票、乘机登记(值机)环节和民航安检工作现场待检区域,采用多媒体、实物展示等多种方式,告知()民航安检工作的有关要求、通告。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在售票、乘机登记(值机)环节和民航安检工作现场待检区域,采用多媒体、实物展示等多种方式,告知()民航安检工作的有关要求、通告。
A、公众(正确答案)
B、乘机旅客
C、机场工作人员
D、安检工作人员
答案解析:《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相关知识为规范民航安检工作,保证民用航空运输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民航安检工作需要,并借鉴国际民航安检工作经验,2016年8月31日交通运输部第19次部务会议通过了《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CCAR-339-R1),并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共计9章92条。分别对安检规则的目的和适用范围、民航安检机构的运行、民航安全检查员、民航安检设备的使用、民航安检工作的实施、民航安检工作特殊情况的处置、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系统规定。一、《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的适用范围《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民用运输机场所进行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工作。民航局、民航地区管理局对民航安检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民航安检机构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安检规则开展民航安检工作。二、民航安检工作的原则民航安检工作坚持安全第一、严格检查、规范执勤的原则。三、民航安检工作的实施1.民航安检机构应当按照本机构民航安检工作运行管理文件组织实施民航安检工作。2.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在售票、乘机登记(值机)环节和民航安检工作现场待检区域,采用多媒体、实物展示等多种方式,告知公众民航安检工作的有关要求、通告。3.民航安检机构应当按照民航局要求,实施民航安全检查安全信用制度。对有民航安检违规记录的人员和单位进行安全检查时,采取从严检查措施。4.民航安检机构设立单位应当在民航安检工作现场设置禁止拍照、摄像警示标识。5.旅客及其行李物品的安全检查包括证件检查、人身检查、随身行李物品检查、托运行李检查等。安全检查方式包括设备检查、手工检查及民航局规定的其他安全检查方式。6.航空货物应当依照民航局规定,经过安全检查或者采取其他安全措施。航空邮件应当依照航空邮件安检要求通过民航货物安检设备检查。7.进入民用运输机场控制区的其他人员、物品及车辆,应当接受安全检查。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不得进入民用运输机场控制区。对其他人员及物品的安全检查方法与程序应当与对旅客及行李物品检查方法和程序一致,有特殊规定的除外。8.民航安检机构应当依照本机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定期实施演练。9.民航行政机关及民用航空监察员依法对民航安检工作实施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