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在上海某交易会上签订了某设备的买卖合同,约定在5月2日在北京交货,合同中对价款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之后双方通过协商也未达成一致,则应按照()的市场价格履行。
甲、乙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在上海某交易会上签订了某设备的买卖合同,约定在5月2日在北京交货,合同中对价款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之后双方通过协商也未达成一致,则应按照()的市场价格履行。
A.2018年3月15日上海
B.2018年5月2日上海
C.2018年3月15日北京
D.2018年5月2日北京
正确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