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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的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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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的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Tag:
民法典知识竞赛
财产
关系
时间:2022-11-16 16:00:22
上一篇:
如果按份共有人就共有财产的使用、处分等达不成一致的协议,则应按拥有财产份额一半以上的共有人的意见处理。但份额多的共有人不得损害份额少的共有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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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时一般会涉及到共有财产的分割。
相关答案
1.
夫妻共有财产是一种按份共有财产。
2.
共有财产是特定物,不能分割或者分割有损其价值的,可归生产、生活等有特殊需要的人所有,对其他共有人可以折价补偿。
3.
共有不是一种独立的所有权类型。
4.
相邻关系总是发生在三个以上权利主体之间。
5.
处理相邻关系应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
6.
相邻关系最早是在工业生产中发生的。
7.
相邻一方必须经过邻人使用的土地通行的,他方应当允许。
8.
相邻人都有权利用自然水流,不能对其擅自堵塞或排放。
9.
相邻关系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相邻关系。
10.
相邻一方因施工临时占用他方使用的土地,占用的一方如未按双方约定的范围、用途和期限使用的,应当责令其及时清理现场、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热门答案
1.
一方擅自堵塞或者独占自然流水,影响他方正常生产、生活的,他方有权请求排除妨碍。
2.
债权人的权利原则上只对债务人发生效力。
3.
债的主体在任何情况下都是特定的。
4.
债发生的根据不包括侵权行为。
5.
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都应由本人偿付。
6.
种类之债的标的只有在交付时才能特定。
7.
将债区分为特定物之债和种类物之债其法律意义主要在于债的标的物在履行前灭失的法律责任不同。
8.
凡债务人没有能力履行债务的,都可以由第三人代为履行。
9.
在多数人之债中,几个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人都有权请求债务人向其清偿全部债务,多数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清偿全部债务。连带之责与按份之债。
10.
选择之债一经选择确定,便转化为简单之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