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教育法的渊源。


简述教育法的渊源。

正确答案:

(1)教育法的渊源是指教育法的法律效力的来源,包括教育法的创制方式和教育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我国教育法的渊源大致包括以下几种。

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立法的依据。它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②法律:狭义的法律是指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按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③行政法规:是指最高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宪法和法律,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和发布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各种规范性文件。

④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据法定权限,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⑤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依据法定权限制定的适用于本区域的规范性文件。

⑥规章:按照制定机关不同,规章可分为两个层面。一是部门规章,即国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依据法定权限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二是政府规章,即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依据法定权限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Tag: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教育法学 时间:2022-10-30 13:2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