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本企业负有责任”情形的是()。


不属于“本企业负有责任”情形的是()。

A.资质审查不严,项目承包商不符合要求;

B.在开工前未对承包商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或者没有完整的记录;

C.对危险性生产区域内作业事先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承包商制定安全措施,配合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正确答案)

D.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协议中未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答案解析:解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事故事件调查规程Q/CSG210020-20145.7.1.2电力人身事故事件的归属a)发生公司员工(含劳动合同制、劳务派遣制和非全日制用工)人身伤亡(含生产性急性中毒)、本企业负有同等以上责任生产性交通事故公司员工人身伤亡、以及本企业负有责任的外单位人员人身伤亡(含生产性急性中毒),归属于公司电力人身事故事件。“本企业负有责任”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1)资质审查不严,项目承包商不符合要求;(2)在开工前未对承包商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或者没有完整的记录;(3)对危险性生产区域内作业未事先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未要求承包商制定安全措施,未配合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包括有关设施、设备上未设置安全警告标志等)。危险性生产区域是指容易发生触电、高空坠落、爆炸、爆破、起吊作业、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火灾、烧烫伤等引起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事件的场所;(4)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协议中未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b)承包、承建公司系统各单位电力生产、电力建设项目的公司系统外单位人员,在项目施工区域和项目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含生产性急性中毒),归属于外单位电力人身事故事件。


Tag:南方电网公司安全工作规程 承包商 安全措施 时间:2022-03-23 17: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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