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化妆品企业2013年营业收入为5000万元,营业利润800万元,该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支出50万元,广告和业务宣传费支出800万元,则该企业2013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为()


某化妆品企业2013年营业收入为5000万元,营业利润800万元,该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支出50万元,广告和业务宣传费支出800万元,则该企业2013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为()

A.825万元

B.850万元

C.1500万元

D.1550万元

正确答案:A


Tag:支出 招待费 业务 时间:2022-03-19 13:4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