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的秩序是由特殊到一般,又由一般到特殊的辩证过程。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归纳和演绎还是()、()、()、()的。


认识的秩序是由特殊到一般,又由一般到特殊的辩证过程。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归纳和演绎还是()、()、()、()的。

A.互相联系

B.互为条件

C.互为补充

D.互相转化

正确答案:ABCD


Tag:归纳 秩序 条件 时间:2022-03-09 19: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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